公职人员看病不花钱

发布时间:2009.08.12

 1952年见证实录: 公职人员看病不花钱 

 

郑清来,退休前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总会计师,在厦门卫生系统工作了50多年,952年时在厦门卫生检疫所工作。

 

每个月1.5元定额医疗费    

82岁的郑老是 “土生土长的鼓浪屿人。1950年走上工作岗位。当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他,亲身经历了公费医疗制度的推行,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看病可以不花钱。 

郑老说,公费医疗政策开始实行后,单位给大家每人发了一本身份证大小的证件,拿着这个证件到医院看病,就一分钱也不用花。看病也很简单,拿着证登记之后就可以直接找医生看病了。那时候我每个月的工资是40多块钱,每个月的定额医疗费是15。大家的医疗费由卫生局拨给医院,医院自主调配。我们只管去看病,不用担心医药费的问题。”  

1953年,郑老患上了肺结核,治疗了近半年。幸亏有这个公费医疗制度,不然还真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据郑老回忆,当时厦门岛内才十几万人,公职人员的人数并不多,因此享受公费医疗的范围并不大。而且那时公职人员大多数是年轻人,身强力壮的,很少生病。

 

全厦门只有两辆救护车

解放初期,整个厦门只有3所医院:鼓浪屿上的教会医院、中山医院和省立医院 (现第一医院),而大部分公费医疗的病人,都是到省立医院去看病,因为它的科室相对齐全,条件也相对好。       

那时候省立医院在厦禾路的一栋旧楼里,现在眼科中心的附近,四五层楼,200多张病床。解放前,那栋楼是新世界娱乐城。郑老还记得,当时全厦门只有两辆救护车,一辆在省立医院,另一辆在防疫站,都是解放厦门时缴获的美式吉普车改造的。        

郑老说,当时,普通百姓因为怕花钱,很少到医院看病,生病了一般都是到药店去买药,富裕一点的人则是直接请私人诊所的医生,虽然当时到医院看病的人不多,但医生仍是个十分受尊敬的职业。医生看病都很仔细,对病人的情况都是从头到尾问得清清楚楚的

当时活到70岁已很罕见

 那时候我们可没有什么健康意识,生病了很少上医院,更不懂什么保养了。郑老说,在那个年代,过了50岁的人就被认为是老人,而能活到70岁的人,是十分罕见的。郑老的大半辈子都是在卫生系统工作的,退休之后又被医院返聘,一直工作到了75岁,他的一生,也见证了整个厦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1996年,公费医疗制度废除,公务员纳入了医保。去年,郑老因为股骨头坏死住院手术,花了4万多元,除去医保的钱,他自己还出了1万多元。虽然现在我们看病也要花钱了,但医保保障了更大部分人的利益。郑老说,大家都能享受医保,老百姓生病愿意上医院了,才真正体现出了社会的进步。

海峡导报记者陈洋钦   通讯员陈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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