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我院作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需要第三方公司承担我院社会人身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项保险及公积金代缴、工资代发工作。三个年级的社会人身份学员的数量是不固定的,波动范围在80-120人之间,每月代发金额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以及五项保险、公积金等国家政策变更,预计未来的发放总金额有一定幅度增长。
三、项目要求:
为我院社会人身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项保险及公积金代缴工作,并代发工资。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同时具有:
1)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报名材料如下:
序号 | 资料清单 | 备注 | 页码 |
1 | 供应商三证(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若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视同已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如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可不提供授权书原件) | | |
3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 |
4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 |
5 | 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6 | 其他单位中标资料,内容包含中标通知书、招标参数、发票复印件 | | |
7 | 用户清单 | | |
备注:1-7项均为必备文件,投标文件按项目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目文件,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请符合以上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的17:00前(若公告截止日期为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提供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到我院设备物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292073
联系地点: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8号楼6楼设备物资部
七、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日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