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全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院拟对全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前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审核资料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通过电话、邮箱、短信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全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范围为全院(含本部院区、金榜分部、厦禾分部)消防维保(其中7号楼质保期至2026年12月20日,质保期前只保不维,质保期后进行维保服务),维保单配件200 元(含)以下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承担,维保单配件200元以上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报名时现场领取)。
采购预算:24万元/年
控制价:24万元/年
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考核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可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该项目包含能美报警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能美厂家直接技术服务授权书;
5.营业经营范围包含维保检测,同时投标单位需配备消防注册工程师和中级消防员等人员,并提供消防注册工程师和中级消防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单位需提供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星级截图证明;
7.因该项目涉及的建筑面积较广,需驻点人员。
三、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函(格式自拟,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企业名称);
2.供应商联系方式(格式自拟,应注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授权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邮箱等信息);
3.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资质证明文件;
4.提供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7.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若有);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超出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若有)报价,为无效报价);
2.服务承诺书(工期、保修、质量、服务方案、人员安排等,格式自拟);
3.响应文件需密封、盖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 :0592-2292234
联系地点: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8号楼6层保障部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