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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3
[西医类别] 2024年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下简称中山医院)始建于1928年,由爱国华侨和地方知名人士为弘扬中山先生“天下为公,造福社会”的精神捐资兴建而成,时任厦门大学校长、医学专家林文庆博士出任首任院长。随着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中山医院于1982年迁址重建,于1988年7月1日复办开诊。2005年,中山医院成为厦门大学首家附属医院,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曾连续5年在福建省三级医院评价中名列厦门市综合医院第一,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A+”评价,连续两年荣登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顶级医院100强”。拥有消化内科、大普外科、骨科、心血管内科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肝胆胰外科、大普外科(胃肠外科、普外科、肝胆胰外科、血管外科、乳腺外科)、肾内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中医科、神经内科、骨科(关节外科与运动医学科、脊柱外科、创伤骨科、手足与显微外科)、重症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医学检验科、临床护理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同时也是国家普通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腹腔镜外科医师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培训中心厦门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镜培训中心等。
中山医院总部占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金榜分部占地面积约2600平方米;厦禾分部占地面积约1548平方米。医院现有编制床位3500张(其中在建1000张),拥有教职员工3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专家近750名、硕士及博士850名、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108名,承担厦门大学医学院、福建医科大学、厦门医学院等多所医学院校临床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也是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起步较早,1993年即为福建省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14家试点医院之一,2010年我院10个专科被原福建省卫生厅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2年基地复查后我院12个专业基地被认定为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4年我院成为第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成为培训基地以来我院通过管理部门、基地、师资三管齐下共同努力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合格的住院医师,2019年我院顺利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评估。
一、招生专业基地及名额
序号
培训专业名称
招录计划
1
内科
23
2
外科
10
3
外科 (神经外科方向)
4
妇产科
5
儿科
6
急诊科
7
神经内科
8
皮肤科
9
耳鼻咽喉科
麻醉科
11
放射科
12
超声医学科
13
核医学科
14
临床病理科
15
口腔全科
16
全科
二、招生对象及招录时间
详见《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https://220.160.53.27:18004/HomePublic/PublicIndex)
三、待遇保障
(一) 落实国家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社会保障
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我院委托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我院与本人签订住培协议,明确培训期间的权利义务,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对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培训期间我院为其缴纳“五险一金”。我院承担单位缴纳部分,学员承担个人缴纳部分。
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三)明确待遇保障
(1)“行业人”培训学员(社会人):
1、国家财政补助3500元/月
2、生活补助:
本科生:第一年2300元/月,第二年2600元/月,第三年3000元/月
硕士生:第一年2400元/月,第二年2700元/月,第三年3100元/月
博士生:第一年2500元/月,第二年2800元/月,第三年3200元/月
对紧缺专业儿科、病理科、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专业的薪筹待遇予以倾斜。
3、按照本院标准给予发放相关的绩效奖金。
4、提供免费住宿,未住宿者将提供交通补贴200元/月。
(2)外单位选派学员:
1、国家的财政补贴2000元/月(紧缺专业儿科、病理科、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专业3500元/月)
第一年800元/月,第二年900元/月,第三年1000元/月生活补助。对紧缺专业儿科、病理科、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专业的薪筹待遇予以倾斜。
2、按照本院标准给予发放相关的绩效奖金。
3、提供免费住宿,未住宿者将提供交通补贴200元/月。
(3)本单位选派学员:
1、 国家的财政补贴2000元/月(紧缺专业儿科、病理科、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专业3500元/月)
2、 按照本院标准给予发放相关的绩效奖金。
(4)年度获评优秀学员可获得相应奖励。
四、轮转培训
1、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开展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培训基地保证教学培训质量,以及培训期间学员管床和诊疗数量、技能操作和手术种类及数量,培养学员临床思维及决策能力,以及独立且规范从事临床工作的能力。
2.本科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训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轮转培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纳入住培者须严格执行国家培训计划,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培训基地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结合培训基地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
五、违约违规情况处理
(1)在招录中弄虚作假的学员,取消本次报名、招录资格。
(2)录取后未至培训基地医院报到者取消下一年度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资格。
(3)除因调整培训专业退出培训的人员外,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人员3年内(从终止或退出培训之日起计算)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对培训期间发现培训对象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不认真培训学习、缺乏团队合作、违反医德医风等问题者,将进行谈话提醒其本人及委培单位,情节严重者劝退或开除。
(5)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临床操作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按有关管理条例,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和并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培训,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医务部 联系方式:0592-2292513。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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