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24

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科教部)
1.图书馆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其它时间根据医院及读者的需要适当开放。
2. 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等借书,必须遵守图书馆一切规定,凭相关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及借书证注销手续。
3. 医院职工每人最多在借书刊8册,其中图书4册,借期两个月。进修、实习等人员借书数量与期限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不得再借。对于规定限于在图书馆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一般不得拿出室外。
4. 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 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好医护人员的信息需求调查,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定期采购文献及中外文文献数据库,建立适合医院读者需求的文献保障体系。
6.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对收集的文献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典藏,建立文献目录索引,方便读者供阅。
7. 图书馆布局合理和应有的照度,做到保持图书馆环境的清洁、安静。图书阅览室的布局应方便读者阅览书刊和管理。
8. 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9.建设中外文文献数据库,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查新、定题服务、电子书刊、网络及院外资料查阅、馆际互借、打印等服务。
 
 
图书管理员职责
 
1、医院图书馆工作人员要按照本院医护人员等用户调查需求信息,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医院图书的采购,并及时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做好所购图书的结算工作。
 
2、对医院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必须致谢,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3、以上所有图书要统一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编目,登记,贴好条形码,及时上架,做到一书一号,分类科学、清楚。建立图书账目,标明购入时间(接受捐赠时间)、图书名称、作者以及价格等必要的项目。
 
4、要定期或不定期清理图书,整理书架,加强管理。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蛀工作,保证书室整洁。对丢失、破旧及过时书刊及时根据医院财务制度予以注销、销账处理。
 
5、对外借图书要进行借阅登记,及时催还。
 
 6、医院图书馆图书原则上只借给在医院工作人员,借期为两个月,对超过期限者进行催促,令其归还。超过借阅归还期限并经再三催促依然不还者,以丢失处,丢失图书按医院相关规定按图书实际价格赔偿。
 
图书馆查新、咨询员职责

1 、查新、咨询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医教研等课题进行预查新与定题跟踪等服务工作。

2 、对预查新与定题跟踪等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自觉维护科技查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力求做到文献检索的准确性及跟踪信息的新颖有效性。

2 、遵守《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科技查新规范》及有关文献检索规范与制度。

3 、遵守文献检索与查新工作的规章制度,对跟踪检索或查新的课题进行严格保密,并对其负责。

4 、查新、咨询员负责受理查新委托、定题跟踪服务委托等,并处理相关事宜。

5 、查新、咨询员负责查新检索全过程,负责撰写查新报告;负责所做的定题跟踪服务全过程,积极主动查找相关课题信息,及时反馈给委托人。

6 、查新、咨询员应对其出具的查新报告负责,必要时应重新检查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内容包括选择的检索范围、检索工具、数据库、检索策略是否正确;相关文献是否准确;相关文献分析和判读以及查新结论是否客观和公正等。

 

电话:(0592)22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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