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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2
关于执行新版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病友及家属: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5号)以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医保【2019】2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4月15日起,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旧医疗服务价格切换期间,敬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2019年4月14日24:00起,医保系统将停机升级,预计停机时间3小时;系统升级后,开始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
二、2019年4月14日23:30前,敬请所有门急诊就诊人员及时完成结算;
三、预住院病人,符合住院条件的须住院并做中途结算;不符合住院条件的,须在4月14日17:30前在门诊完成结算;否则事后可能出现费用结算的混乱;
四、2019年4月14日未出院的省内参保人住院费用,我院将按照省、市医保局要求于4月14日做中途费用结算,不办出院(跨省异地就医和按单病种收费的参保人不做中途结算)。
五、为避免4月15日前后收费价格不一致造成的困惑,自费住院患者也进行中间费用结算,无需办理出院;
六、新旧医疗服务价格更换期间,可能出现结算及系统等问题,敬请理解,并建议可择期患者尽量避开价格更替时段就诊;
七、在此期间,患者有问题可以咨询:
门诊收费处咨询电话:0592-2292193;
住院收费处咨询电话:0592-2590399
医保办咨询电话:0592-2292224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
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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