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回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7

厦门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厦临检发〔2020〕8号

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回报通知

各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

依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的通知》(闽卫医政发明电[2020]120号),厦门市临床检验中心2月28日组织全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参加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 2019nCoV 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工作34日厦门18家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当天领取质控品并完成检测,自行上报结果。3月11日福建省临检中心回报厦门市18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成绩100分。这18家机构分别是: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厦门麦克奥迪医学检验所、厦门达菲医学检验实验室、丽宝生医(厦门)医学检验实验室、厦门泰普医学检验实验室、厦门飞朔医学检验实验室、厦门康达盛医学检验实验室、厦门基信源科医学检验实验室、厦门生物医药港医学检验实验室、来复(厦门)医学检验实验室、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长庚医院          

厦门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03月17日                                  

主题词: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回报通知

抄  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     

厦门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2020年0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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